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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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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3 来源: TechWeb  阅读量:18482   

,日前,紫光集团官方公告称,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在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及出资人组进行分组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各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中,6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普通债权组中,1069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99.7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14%。同时,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债务留存条件将显著优化,债务负担将大幅减轻。

出资人组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出资人组成,总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6.7亿元,两名出资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占全部出资人的100%,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各表决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管理人后续将依法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根据重组方案,通过债转股和大股东偿债,HNA控股的债务规模将大幅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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